通知公告

研究生院关于2010-2011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安排和调课的通知

2011/3/16 18:15:51

各学院(系、所):
 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交通大学关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,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节假日期间放假和调课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:
    全日制研究生:4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5日(星期二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。42日(星期六)上44日(星期一)的课, 4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    工程硕士、农业推广、兽医、风景园林、高校教师、法律、翻译硕士研究生: 42日(星期六)停课,43日(星期日)照常上课,44日(星期一)上42日(星期六)的课。45日(星期二)清明节停课放假。
二、劳动节:
    全日制研究生:430日至52日放假,共3天。
工程硕士、农业推广、兽医、风景园林、高校教师、法律、翻译硕士研究生: 430日至52日停课放假,共3天。
三、端午节:
    全日制研究生:6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
工程硕士、农业推广、兽医、风景园林、高校教师、法律、翻译硕士研究生: 64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日)按课表照常上课,66日停课放假。
    医学院研究生:由医学院研究生分院另行通知。
       MBAEMBAMPAMPAcc硕士研究生:由MBAEMBAMPA办公室自行安排并将安排情况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备案。
    如果有学院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内安排上课,需要提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或专业学位办备案并通知教室管理部门。
    各学院(系、所)在上述节假日期间不得随意调课、停课,维持好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特此通知
研究生院
二○一一年三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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